※ 外國留學生、僑生及港澳生如欲在臺灣工作(校內或校外), ※ 若未依規定申請工作證,即受僱為他人工作者, ※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,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,每星期最長為20小時。 |
---工作證期限---
工作證許可期間最長為6個月。
於上學期申請者,工作許可證之期限至次學期3月31日止,於下學期申請者,工作許可證之期限至同年9月30日止。
應屆畢業生至6月30日止。
線上申請網站: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
操作手冊: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僑外生網站操作手冊_勞動部版
---必備文件---
護照影本。
郵局繳費收據 (新台幣100元)。
---申請流程---
(一)申請新帳號
(二)登入並新增申請案件
(三)輸入申請書資料
(四)審查費可選ATM繳費或郵局繳費。若不知如何填寫審查費,請參考欄位旁的 "?",內有說明。
(五)上傳檔案
(六)送學校審核
(七)請隨時上系統(點選案件管理)查看案件狀態,如顯示已發文,才表示勞動部審核完成,如果有無法送學校審核或被退回或補件等狀況,系統皆會顯示原因,請更正後再重新送審。
(八)勞動部將寄送工作證至國際處,由國際處email通知同學前來取件。
---查詢申辦進度---
---相關法規---